為什麼要說“愛≠擁有”呢?
是因為在一段感情中,我們很容易走入誤區,覺得我愛他,就可以擁有他,就可以改變他。
甚至很多時候,會以我為他付出了那麼多,為什麼他就不能為我做一些改變為理由,期望對方改變。
我在前一段時間,有和一位咨詢情感的女性聊過一個問題,她的愛人不太會說動聽的話,但她覺得她特别需要聽到動聽的話,這樣能讓她覺得他是愛她的。
她的需求很明顯:想要聽到動聽的話。但實際上也很難達到她的需求,因為對方的性格從她的描述中,可以看出并不善于表達。
我就問她,思考一下,如果他真的具有你所期望的,善于表達會贊美她,她還會喜歡他嗎?
她思考了一下告訴我說不會,因為她不喜歡那種油嘴滑舌的人。
你看,她其實清楚她喜歡的人是什麼樣,隻是真正的和這樣的人交往,她又期望對方有不一樣的表現。
而在内心裡,卻會認為他愛我,才會為我改變。通過看到對方的改變,來證明對方是愛她的。但往往也忽略了,如果真的這個愛你的人為你改變,你又是否真的還會愛對方。
愛給了我們什麼呢?
“愛”給了我們為某人做一些事的動力,卻沒有給我們控制對方的權利。而為對方做一些事情,并不會使讓我們擁有對方。
這就像香港喜劇《辣手回春》中的情節,一名乞丐喜歡上由張柏芝飾演的Yan,乞丐為了得到她的愛,從乞丐變成工地工人,變的有學識,變的有錢,然後又用錢整容,卻最後被告知,她喜歡醫生。
正是說明了愛一個人,可以為對方做一些事情,而對方是否接受,選擇的權利在于對方。
而現實生活中,我們總有一種錯覺:我為對方做了這麼多,所以對方就需要好好對待我。
那麼試想一下,如果十個人愛你,你也願意愛十個人嗎?而且你能做到嗎?
所以,“愛一個人”并沒有想象中的那麼豐滿,反而,我們要很清楚“愛一個人”并沒有給我們以下的權利:
1、要求對方也愛我
2、控制對方的思想行為
3、要求對方照顧你的人生
愛一個人為什麼會有對方被我們控制的錯覺呢?
是因為在一段感情中,彼此有相互一緻的地方,而這些相互一緻的認知以及行為,造成了我們産生了一個錯覺,對方是懂我的,所以對方會做一些符合我内心需要的事情來滿足我。
特别是在戀愛的時候,戀愛的過程中,受到身體激素的影響,我們會放大對方給我們感受好的一面,而忽略對方給我們感受不好的一面。
所以我們更容易産生,對方是懂我的,這樣一種錯覺。
事實更像是你開着一輛車,而後面跟着一輛這會兒和你向着同一個方向的車。在現實中,你不會認為對方和你的方向完全相同。
當然,如果執着的認為因為我愛他,就有權利要求他的思想和行為必須遵從你的意願。那麼這種愛,更多的是把愛當成了控制對方的工具。把愛當成了一條繩子,而對方,隻是被你捆綁的廉價工具。
當激情消退以後,對方便很容易想要逃離這份被控制。
那并不是不愛你,而是不想要那種受制的感覺而已,這份壓力會給對方窒息感,會讓抗拒與你的接觸,從而使兩人的關系越來越僵。
善待我們的需求,正确的看待愛
大部分時候,我們的認知決定了我們對于事物的看法,就如同前面所說的感受被愛。
感受被愛真的隻能從對方的改變上看到嗎?并不是,隻是因為這種改變一方面可以滿足内心裡對于對方的期待,另一方面也恰好符合自己對于被愛的認知。
而我們需要做的,是将兩者分開分别被滿足。
愛的表達方式有很多,我們首先要看到對方表達愛的方式,并讓自己對于對方的愛的表達有所接受,來理解對方,對方并不是不愛我們,而隻是用了自己的表達方式。
而我們的需求,是我們自己的需求,缺失需要彌補,但方式方法有待商讨,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,但不要将自己的需要放在一段感情中,隻會讓你們的感情出現裂痕,彼此之間越走越遠。
後記
愛≠擁有,但一段好的愛情,一定是有付出有收獲的,是一段彼此攜手成長的過程,亦是一段真實的記憶。
來源:壹心理